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4 月 24 日,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伟
达”或“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5 年、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
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5 年、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原 15 名 2015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及原 10 名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98.56 万股;由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 2016 年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注销其他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未达到 2015 年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及 2016 年第二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63.2 万股。公司本次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合计 261.76 万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15 年、2016 年股权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
告。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61.76 万股后,公司总股本由 44,986.6257 万股减至 44,724.8657 万股,
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由 44,986.6257 万元减至 44,724.8657 万元。
由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
本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
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
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
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