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年6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萍女士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相关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9年5月15日,公司与龚伦勇先生和彭君女士签订了《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公司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远洋翔瑞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洋翔瑞”)5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以及龚伦勇先生及彭君女士对公司关于业绩补偿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标的股权和标的债权合称为“标的资产”)。龚伦勇先生、彭君女士同意直接或者通过指定的第三方受让标的资产。根据初步测算,本次股权回购事项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龚伦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因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相关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及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
告》(2019-03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签署<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相关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协议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快公司本次重组的进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相关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龚伦勇先生、钱承林先生签订《关于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协议》(以下简称“诚意金协议”),龚伦勇先生向公司支付诚意金3,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签订相关资产重组诚意金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田中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