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分别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
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情
况如下:
申请单位 授信银行名称 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浙江金科文化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 20,000
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
25,000
行
合计 - 45,000
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的结果,具体授信额度及实际授信使用
日期以双方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公司将视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使用此授
信,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
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