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科娱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银行资金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随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也相应增加。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浙江金科娱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拟向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绍兴银行”)
申请贷款,并签订了《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基本情况如下:
1、借款金额:50,000万元
2、借款期限:2017年7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
3、借款用途:用于购买原材料及资金周转
4、担保方:浙江时代金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金泰”)
本次公司贷款事项已经于2017年7月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时代金泰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绍兴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上述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7月7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浙江时代金泰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对外融资提供
担保并建立互保关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129)。
特此公告。
浙江金科娱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