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18 年 1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以电
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尤娜
女士召集,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 80 万元人民币收购于建忠先生持有的深圳市慧合智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合智能”)40%的股权,将进一步强化公司锂电生
产线整线系统服务能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客户粘性,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
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及定价政策合理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收购控
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赢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赢合创投”)100%的股权以 20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赢合控股有限
公司,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聚焦于锂电设备及半导体设备业务,增强公司业务竞争
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及定价政策合理公允,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