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创业软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2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9月3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18年10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此次会议由董事长葛航先生主持,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后,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以下几项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新增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现有名称已不能完全体现公司的战略发展格局,为更好地适应未来公司的战略定位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中文名称变更为“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不做变更,证券简称变更为“创业慧康”。

同时,拟增加相关经营范围,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为:“物联网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生产(详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限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电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的安装、维修,智能楼宇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灯光工程、音响工程、舞台机械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根据上述变更名称及新增经营范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全称:创业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经营。一般经营项目:电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的安装、维修;智能楼宇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声频工程、专业灯光工程、专业音响工程、舞台机械工程。(最终以登记管理部门核准为准)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一)中文全称:创业慧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物联网技术、数据处理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生产(详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限批发,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电子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成果转让,电子计算机的安装、维修,智能楼宇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灯光工程、音响工程、舞台机械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新增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洋等12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做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公司原激励对象张洋等12人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二款“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和第九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上述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此项议案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