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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凯新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公司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1、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2、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进行追溯调整具体如下:

调整前调整后
报表项目金额报表项目金额
应收票据976,680.00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72,603,880.32
应收账款71,627,200.32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183,294.24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83,294.24
固定资产98,821,741.51固定资产98,821,741.51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18,175,847.38在建工程18,175,847.38
工程物资-
应付票据1,043,616.2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8,655,644.30
应付账款17,612,028.10
调整前调整后
报表项目金额报表项目金额
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445,879.5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445,879.57
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管理费用30,752,695.95管理费用9,445,498.46
研发费用21,307,197.49

上述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三、审批程序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8年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本次会计政策的做相应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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