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冻结的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姜维利先生,董事、5%以上股东刘宝琦先生,董事、特定股东赵士春先生的通知,获悉上述股东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原质押 到期日 | 质押 解除日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姜维利 | 是 | 1,200,000 | 2018年12月12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为止 | 2019年8月14日 | 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87% |
刘宝琦 | 否 | 1,012,000 | 2018年12月12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为止 | 2019年8月14日 | 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5.40% |
赵士春 | 否 | 264,000 | 2018年12月14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为止 | 2019年8月14日 | 北京海国东兴支持优质科技企业发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4.09% |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姜维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98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0%,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5,6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8.07%,占公司总股本的3.42%。姜维利先生与何欣先生为一致行动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姜维利先生与何欣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8,406,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3%,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合计被质押13,300,000股,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2.77%,占公司总股本的8.11%。姜维利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当质押的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时,姜维利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信息。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宝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755,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4%。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士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45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本次解除质押后,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董监高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