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本次公司拟申请的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新建项目资金所需。
一、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2、贷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
3、借款币种:人民币
4、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以实际批复为准)
5、借款期限:5年期,自实际提款日起计算(以实际批复为准)
6、公司以 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8007341号面积101722.00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面积49116.39平方米的房屋、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8007343号面积85230.00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面积45340.55平方米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7、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固定资产贷款是为了保证公司新建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申请贷款所需的上述抵押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本次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将通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本次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的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用于新建项目的实施,并以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8007341号面积101722.00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面积49116.39平方米的房屋、鲁(2019)济南市不动产权第8007343号面积85230.00平方米的土地及建筑面积45340.55平方米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