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9-099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44号文“关于核准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83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7.5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79,633,400.00元。截至2015年4月17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34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79,633,400.00元,扣除承销费49,676,171.00元和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7,970,000.00元后,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的81180501302003423账号、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行的94170157870000091账号、开立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的1100021384000003账号和开立在广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的134112505010000171账号共729,957,229.00元(已扣除承销费49,676,171.00元),另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17,970,000.00元(包括:保荐费1,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8,240,000.00元、律师费4,900,000.00元、信息披露费3,6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230,000.00
元),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1,987,229.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27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情况、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15年度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69,373,750.05元,2017年收回2015年置换募集资金35,041,068.47元,2018年收回“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中含有人员薪酬和培训费用及招待费用、品牌推广费合计金额22,890,802.76元,2018年收回“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占用土地金额7,071,375.48元,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35,566,494.07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9,495,984.15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9,000万元。
截止2019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131,821.33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27,508,755.15元,差异42,640,576.48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和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和广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对应的活期存款账号为81180501302003423、94170157870000091、1100021384000003和
134112505010000171。本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5月7日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宁波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5年8月19日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鄞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15年8月1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决议,撤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4170157870000091),并在光大银行鄞州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6800188000997413),将在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鄞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含利息)转入新开专户,对原专项账户进行销户。2018年5月11日,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撤销光大银行鄞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6800188000997413),并将其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余资金(含利息)转入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专户(8118050130200342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9年6 月30 日,公司共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期末余额(元) |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 | 81180501302003423 | 活期户 | 7,261,709.87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 | 1100021384000003 | 活期户 | 7,870,111.46 |
合 计 | 15,131,821.33 |
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9,000万元。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总经理签字批准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566,494.07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故尚未实现效益。
2、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建设研发大楼及配套设备、流动资金等,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建成,可以推动公司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加快研发成果转化速度,提升检验质量,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建设营销和服务网点。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的建成,可以加强公司的销售覆盖能力、客户服务能力以及提升公司产品品牌形象。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该项目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投入变更情况
1、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均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认为上述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的延期。该项变更已于2019年3月公告,实际变更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并经公司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3月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账户名称 | 年初余额 | 转出日期 | 转出金额 | 收回日期 | 收回金额 | 期末余额 |
1 |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曙支行 | 5,000.00 | 2019/3/7 | 5,000.00 | 2019/3/1 | 5,000.00 | 5,000.00 |
2 |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 | 5,000.00 | 2019/3/7 | 5,000.00 | 2019/3/1 | 5,000.00 | 5,000.00 |
合计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2019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9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2019年1-6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人名称 | 产品名称 | 委托理财金额 | 起始日 | 终止日期 | 2019年6月底余额 |
1 | 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下应支行 | 企利盈1号 | 4,000.00 | 2019.2.27 | 2022.2.26 | 4,000.00 |
2 | 企利盈2号 | 5,000.00 | 2019.2.28 | 2024.2.27 | 5,000.00 |
除此之外,公司2019年1-6月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19年1-6月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1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1,198.72 | 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3,556.6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 54,949.6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9,474.5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3.3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注1 | 12,000.00 | 12,000.00 | - | 6,691.11 | 55.76% | 2020年4月 | 否 | 否 | |
2.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 | 注2 | 45,000.00 | 47,125.41 | 3,556.65 | 36,185.18 | 76.78% | 2020年4月 | 注4 | 否 | |
3.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 注3 | 13,800.00 | 4,325.42 | - | 4,325.42 | 100.00% | 2018年4月 | 注4 | 否 | |
4.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 注3 | 398.72 | 7,747.89 | - | 7,747.89 | 100.00% | 注4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1,198.72 | 71,198.72 | 3,556.65 | 54,949.60 | 77.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无此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第2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此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四)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本报告三(六)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本报告三(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八) |
注1:(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拟延期到2020年4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经公司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注2:(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 拟延期到2020年4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经公司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已实施完工,拟将该项目结余资金2,159.33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该项变更已于2018年4月公告,实际变更情况与公告内容一致,并经公司2018年5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公司新型体外诊断试剂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后实施地点占用研发中心及参考实验室建设项目实施地块,根据建筑面积比例,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将产业化项目应分摊土地占用成本707.14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注3:(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3,800.00万元,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450.83万元,剩余资金7,349.1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并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详见注2(2)注4:详见本报告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