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中审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阿吉安(北京)基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涉及关联交易,有利于更好推进广生堂创新药转型的战略布局,聚焦制药主业发展,做大做强,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明宇 强欣荣 李卫民
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