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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东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金石东方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中华                    联系电话:021-23219513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晓辉                    联系电话:189305581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5 次。具体如下: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
                                        金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股东借
                                        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6 年度
                                        内部控制有关事项的说明之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0 次。保荐机构拟于 2017 年下半年对上市公
 (1)培训次数                               司进行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 、 发 行 人 或 者 其 聘 请 的 中 介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履行承诺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
                                            是                    不适用
购回股份、赔偿损失的相关承诺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减少不必要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商服用地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税收变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收购海南亚洲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
中做出的承诺,具体详见《金石东方发
                                        是         不适用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情况报告书(草案)》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中华                        洪晓辉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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