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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东方: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06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经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201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涉及关
联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1日至2017年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5月21日15:00至2017年5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6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9、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金河路66号川投国际酒店
    1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
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会议涉及关联事项,议案审议时关联股东蒯一希先生、傅海鹰先生、林
强先生、赖星凤女士均需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
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
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以上文件
办理登记手续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
携带相关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
会手续。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9日9:00—16:30。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的,信函或传真请于2017年5月19日16:30前送达公司,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
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四川省青羊区大地新光华广场A1区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34
    2、投票简称:金石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金石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
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2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
对议案 2 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 2 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
案 2 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所有议案
   1       《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2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地新光华广场A1区8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72                    联系人:林强
    联系电话:028-87086807              传真:028-87086861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5、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5 月 5 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致: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
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
/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
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关于向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四川金石东方新材料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或
   姓名或名称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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