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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思科技: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8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决定就公司于2017
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作为征集人,按照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蓝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
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
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1/7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ens Technology Co.,Ltd.
    公司证券简称:蓝思科技
    公司证券代码:300433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群飞
    公司董事会秘书:彭孟武
    公司联系地址:湖南浏阳生物医药园
    公司邮政编码:410311
    公司联系电话:0731-83285699
    公司联系传真:0731-83285010
    电子信箱:lsgf@hnlens.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截至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2017年9月15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同日发布的(临201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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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其基本情况
如下:
    饶育蕾,女,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
师,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中国运筹学会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分会理事,湖
南省金融学会常务理事。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讲师、
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2000年至今任中南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
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月至今,在公
司担任独立董事,主要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工作职责。
    截至目前,饶育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
                                  3/7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时对《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和10月11日(星期三)的上午
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法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法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①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7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须同时提供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原件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湘路99号,蓝思科技(长沙)有限公司,证券
法务部
    电话:0731-83285699
    传真:0731-83285010
    联系人:张少伟、周天舒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审核,全部
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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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
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
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
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
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
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
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
                                                            饶育蕾
                                                二○一七年九月十五日
                                  6/7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签名/本公司盖章)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
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
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本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
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饶育蕾女士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1.00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2.00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
3.00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委托股东对上述提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
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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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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