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问询函【2019】第 63 号
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晚间,你公司披露2018年度业绩预告,预计亏损9.20亿元至9.25亿元,主要原因是计提了资产减值损失和子公司深圳暴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暴风智能)成本费用增加。请你公司认真核查后就以下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1、请补充披露你公司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的明细和金额,结合拟计提减值资产的具体情况,说明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2、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6.66亿元,占期末净资产的76%。2018年12月12日、12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补充公告》,结合历史回款情况将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坏账计提比例从25%提高至100%,调整后的计提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请说明你公司预计2年以上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原因,相关合同履行是否存在争议,是否已针对2年以上应收账款采取了诉讼、保全等措施,计提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合理性,是否存在调节利润的情形。
3、你公司仅持有暴风智能22%股权,2016至2017年度暴风智能持续亏损,但对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额均不足1
亿元。本年度你公司大额亏损的原因之一为暴风智能的成本费用上升,请说明暴风智能的经营情况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发生重大变化,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4、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月1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