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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影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7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德影视”或“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的有关事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唐德影视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之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事项概述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子公司新疆诚宇文化传

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诚宇”)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即新疆诚宇将其对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的应收账款1,690.89万元转让给远东租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宏亮先生为新疆诚宇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吴宏亮,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三、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担保,支持了公司

的发展,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公司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决策程序《关于公司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吴宏亮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 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

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俊青 王承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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