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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7

证券代码:300422 证券简称:博世科 公告编号:2018-116债券代码:123010 债券简称:博世转债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 617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0,893,396.24元,截至2018年7月11日止,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8] 17594号”《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的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及使用情况1、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额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91,800不超过43,000
合计91,800不超过43,000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集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2018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025.67万元。

2、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

的规定,对可转债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使用14,025.67万元(含息、含用于置换的募集资金14,025.6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8,063.60万元(含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开户行开户人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额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息)
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公司42,089.3414,025.6728,063.60
合 计42,089.3414,025.6728,063.60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公司存放于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东支行不超过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受限于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行业特点,公司承接的项目通常具有投资金额较大、

建设及运营期限较长等特点,公司将结合项目具体进度及实际筹资情况逐步使用募集资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

根据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按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30%测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1,357.20万元-1,470.30万元,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承诺事项

1、公司已足额归还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等的交易;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6、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7、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承诺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五、董事会意见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独立董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监事会意见2018年9月1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八、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策程序,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博世科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9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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