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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5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科兴
路 12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
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双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议案》
    根据《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已经于 2017 年 12 月 3 日届满且
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 89 名激励对象中,除邓燕红、覃海涛、吴海燕、
张先铃 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余 85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
锁条件,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10,486 股,占目前股权
激励限售股总数 4,739,535 股的 48.7492%,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356,068,919 股的
0.6489%。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的考核,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天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期解锁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博世
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法律
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湖南博世科”)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本次授信的申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并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公司对
湖南博世科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额度范围内的银行贷款、开立保函、承兑汇票及
其他保证金业务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授信额度、期限以公司、湖南博
世科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授信、贷款及担保
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并以所持控股
子公司股权和项目收费权进行质押的议案》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林博世科”)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马山县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币 4,4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期限约为 15 年,公司拟为上林博世科本次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上林县人民政府出具《上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上林县博世科威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农发行贷款的批复》(上政函[2017]134
号),同意公司将所持有上林博世科 95%的股权和上林博世科对“上林县象山工
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PPP 项目”的运营收费权及运营补贴收入质押给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马山县支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并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公司对
上林博世科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相关质押事项,
上林博世科按照与银行约定的还款计划及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本次股权及相关收
费权质押不会影响上林博世科正常的运作及经营,最终贷款额度、期限以公司、
上林博世科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贷款、担保
及质押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宁明博惠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暂定名称)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2 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博世科组成联合体中标“宁
明至凭祥饮水工程 PPP 项目”,成为该项目的中标社会投资方,项目总投资估算
为 21,132 万元。根据招标文件及 PPP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在 PPP 模式下,
由公司与宁明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宁明惠宁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惠宁建投公司”)共同出资组建 PPP 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
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相关事宜。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设立宁明博惠水务有
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称),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 4,226 万元,公司拟出资 2,958
万元,持股占比 70%,惠宁建投公司拟出资 1,268 万元,持股占比 30%。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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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范围暂定为:环来水生产与供应;环保水处理、污水处理、饮用水处理系统工
程设计,咨询及设备安装、调试;销售:水处理、城市污水处理设备、饮用水设
备、中水回用系统设备、凝结水精处理设备、锅炉补水处理设备、含油废水处理
设备、自动化设备;市政工程、管道工程施工;环保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
询;环保、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安装及维护;原水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的公司名称、注册资本、住所、
经营范围、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等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及宁明博惠水务有
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子公司工商注
册登记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独立董
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澄江博世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接收项目存
量资产使用权并签订PPP项目子合同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与澄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澄江县住
建局”)签订了《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 PPP 项目合同》(以下简称
“《PPP 项目合同》”),项目总投资为 39,515.39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澄江博世
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江博世科”)行使特许经营权,并负责 PPP
项目的具体实施,公司持有澄江博世科 80%股权。
    根据《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澄江博
世科与澄江县住建局就“澄江县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使用权的接收及相关运营、
移交事宜”签订《PPP 项目合同》的子项目合同——《澄江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合
同》。根据澄江县住建局出具的《关于澄江县污水处理厂存量资产移交价款的声
明》,经澄江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澄江县住建局对本次拟移交的存量资产进行了清
产核算,确认此次澄江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存量资产的移交价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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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49,287.30 元。接收该项目存量资产使用权后,由澄江博世科依据适用法律独
家向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用户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费、合法经营并依照合同约
定取得合理回报(包含政府补助),特许经营期限为 25 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
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澄江县城镇供排水及垃圾收集处置 PPP 项目
合同进展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广西大学教育发
展基金会接受捐赠协议书>暨对外捐赠的议案》
    为深度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精神,
同时为支持和推动广西大学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提升校企合作的基础和
空间,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公司与广西大学教育
发展基金会拟签订《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捐赠协议书》,并向广西大学
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 1,000 万元,该项捐款主要用于广西大学轻工与食品
工程学院大楼的建设。本次对外捐赠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须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与讨论,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最终捐赠数额、
方式以公司与广西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订的捐赠协议书为准。董事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按实际融
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信。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该授信额度内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相
                                                      博览世界 科技为先
关业务的手续及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宁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3 年,按实际融
资需求分笔申请用信。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该授信额度内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相关业务的手续及
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人民币 2 亿元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中山分行申请人民币 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董事会授权经营
管理层办理该授信额度内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保函、银行承
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相关业务的手续及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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