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7月3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慷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研究、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6,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