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对《公司章程》中
第一百五十五条(二)利润分配方式 4、现金分红比例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修改内容
第一百五十五条(二)利润分配方式 4、现金分红比例原文为:
4、现金分红比例: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变更后为:
4、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的10%。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