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作为北京昆仑万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
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万维拟以《买方团协议》约定的收益率(年化 8%的收
益率)的估值(约 6.36 亿美元)购买 Future Holding L.P.(以下简称“FH”)和 Keeneyes
Future Holding Inc(以下简称“KFH”)所间接持有的 Opera AS 12.5%的股份(71,875,000
股)和 2.2%的股份(12,477,500 股),对价分别为 79,645,225 美元和 13,806,002 美元,
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 93,451,227 美元。本次投资完成后,香港万维将持有 Opera AS 48%
股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公司与 FH、KFH 按照《买方团协议》中约定收益率,公正、合理地确定交易价格,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
性产生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亚辉实行回避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和公司利益的
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我们一致同意以 79,645,225 美元和 13,806,002 美元的对价购买 FH 和 KFH 间接持
有的 Opera AS 12.5%的股份(71,875,000 股)和 2.2%的股份(12,477,500 股),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
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赵保卿________________
陈 浩________________
薛 镭________________
北京昆仑万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