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试试验”或“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苏试试验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取得情况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苏试试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26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00万股新股。公司向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77,527股,发行价格为22.25元/股。2018 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 2018 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份变化情况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35,577,527股,其中限售流通股为58,982,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50%;无限售流通股为76,5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5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共3名股东。
上述3名股东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方本次认购的苏试试验股票,也不由苏试试验回购该部分股份。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限售期满后,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6月28日(星期五)。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9,977,52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36%;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9,977,52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3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3名。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股)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 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370,786 | 3,370,786 | 3,370,786 | 2.49% |
2 | 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370,786 | 3,370,786 | 3,370,786 | 2.49% |
3 | 无锡金投领航产业升级并购投资企业 | 3,235,955 | 3,235,955 | 3,235,955 | 2.39% |
(有限合伙) | |||||
合计 | 9,977,527 | 9,977,527 | 9,977,527 | 7.36%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8,982,527. | 43.50% | 0 | 9,977,527 | 49,005,000 | 36.15%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595,000 | 56.50% | 9,977,527 | 0 | 86,572,527 | 63.85% |
股份总数 | 135,577,527 | 100.00% | 9,977,527 | 9,977,527 | 135,577,527 | 100.0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苏试试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苏试试验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苏试试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苏试试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苏试试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玉仁 刘立乾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