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川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川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份41,524,540股,占公司总股本9.61%。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
2、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7年9月6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止,伊川
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45.8万股,即不超
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7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
累计减持总数不超过75.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0.1755%),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进行减持的,累计减持总数不超过70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0.1620%)。大
宗交易对象为高潮先生,交易股份数不超过70万股。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31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6)。
3、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伊川公司于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75.8万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0.1755%。伊川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但
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伊川公司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及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减持目的: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5、减持时间:减持计划将在公司公告披露日起的 6 个月内进行。其中,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公告披露后的 15 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
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在公告披露后的 3 个交易日后开始减持且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6、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45.8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3375%。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累计减持总数不
超过 75.8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0.175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累
计减持总数不超过 70 万股(占总股本比例的 0.1620%)。大宗交易对象为高潮先
生,交易股份数不超过 70 万股。高潮先生为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
东之一,其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上述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高潮先
生为公司现任的董事,其通过大宗交易购买的上述股份在六个月后减持的,需
要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
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价格(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及相关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截至2017年11月30日,伊川公司披露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
半,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 持 均 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
伊川公司 竞价交易 2017 年 9 月 6 日 至 16.87 758,000 0.1755
2017年11月30日
其中,竞价交易的股份来源为首发原始股及转增股份,价格区间为16.80元
至17.05元。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伊川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282,540 9.79 41,524,540 9.61
合计 42,282,540 9.79 41,524,540 9.61
3、本次减持事项与伊川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4、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5、伊川公司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产生
影响。
6、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伊川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