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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防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防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核准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1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10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7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571,8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31,365,832.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205,967.50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川华信验(2015)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以前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79,205,967.50
减: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23,188,268.98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8,750,357.20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
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5,399,753.78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192,667,095.10
本期资金使用情况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13,064,109.95
补充流动资金55,831,607.08
购买理财产品资金支出13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6,229,885.43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1,263.50

注1:鉴于公司侧重于对配套大客户市场进行开拓,实现该类客户大批量产品销售;同时,公司在通信行业外,还将重点开拓电力、航天国防、轨道交通、石油化工、新能源、充电桩等行业应用市场和防雷工程业务,公司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的6,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按规范实施。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中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合计60,000,000.00元。

注2:截止2018年11月30日,经过实施,公司目前的SPD年产能达到450万只,新增SPD年产能300万只,已经达到并超过了“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扩产预期;公司通过采取成本控制手段,达到较少的资金投入,换取预期研发检测能力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所预期的效果评价;“补充营运资金”已经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21,629,639.21元,募集资金34,201,967.8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余未到期理财产品投资额130,000,000.00元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63.50元因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完成。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 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情况

2015年6月4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犀浦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银行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出清单。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7年底,公司收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书面通知,由于银行的内部账务机构调整,公司在浦发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存款专用帐户的开户银行由浦发银行成都高新西区支行变更为浦发银行成都蜀汉支行,账号73170154500000230未发生变更。

由于银行的机构调整,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浦发银行成都蜀汉支行根据相关规定,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公司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用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银行应当以传真方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出清单。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提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至人民币

18,000万元,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年末余额 (元)备注
浦发成都蜀汉支行731701545000002301,263.50活期存款
浦发成都蜀汉支行73170167330000026利多多账户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51001597237051507227活期存款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51001597237051507227-0022018年销户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510015972370515072342016年已销户
建行郫县犀浦支行51001597237051507234-0022016年已销户
合计1,263.50

注1:七天通知存款系公司为了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以定期存款方式暂时存放的部份闲置募集资金。

2、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理财产品名称投资金额 (元)实现收益 (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浦发银行结构性存款JG902期130,000,000.001,349,833.33
建设银行郫县犀浦支行“乾元众享”2017第125期理财20,000,000.0094,027.4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公司固定持有期JG902期130,000,000.001,544,472.22
建设银行郫县犀浦支行“乾元众享”2018第3期理财20,000,000.00162,191.78
建设银行郫县犀浦支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20,000,000.0099,726.0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公司固定持有期JG901期130,000,000.00505,555.5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结构性JG1014期130,000,000.00491,111.11
建设银行郫县犀浦支行“乾元-周周利开放式保本理财产品”20,000,000.00282,684.9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结构性18JG1316期130,000,000.00439,111.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对公结构性18JG1617期130,000,000.00611,722.2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蜀汉路支行对公结构性18JG1944期130,000,000.00未到期
合计990,000,000.005,580,435.6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7,920.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26.6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920.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年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年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17,550.683,711.441,261.633,712.17100.002018年11月不适用
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4,377.901,788.1044.051,788.10100.002018年11月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6,000.0022,429.043,420.209,420.2042.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7,928.5827,928.584,726.6114,920.4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7,928.5827,928.584,726.6114,920.4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一方面,公司在上市前,已经通过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采购先进的自动检测设备、自动生产设施和研发设备等装备,同时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的改进、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提升产品的加工精度,提升了公司产能、产品质量、研发能力;另一方面,外部的宏观经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和国内通信市场投入放缓的因素,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拟于2017年8月完成建设,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
项目拟于2017年5月完成建设。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购先进的自动检测设备、自动生产设施和研发设备等装备,对生产工艺技术进行改进、提升产品的加工精度,提升了公司产能、产品质量、研发能力;同时,外部的宏观经济发生变化和国内通信市场投入放缓的因素,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放缓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拟于2018年8月完成建设,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拟于2018年5月完成建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对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拟于2019年8月完成建设,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拟于2019年5月完成建设。 截止2018年11月30日,经过实施,公司目前的SPD年产能达到450万只,新增SPD年产能300万只,已经达到并超过了“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扩产预期;公司通过采取成本控制手段,达到较少的资金投入,换取预期研发检测能力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所预期的效果评价;“补充营运资金”已经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18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318.83万元,其中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788.22万元,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预先投入1,530.61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川华信专(2015)227号”鉴证报告审核确认,并经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全额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雷电防护
额及原因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7,550.6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3,558.8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991.87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达产期为2年。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3,712.1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3839.24万元。2015年以来,国内通信市场4G建设投入放缓,5G商用尚未开展,市场需求放缓,公司在跟研5G防雷产品过程中,既考虑到4G存量防雷产品的生产制造,同时,兼顾了适应5G防雷产品小型化、集成化、多功能的生产需求,对现有生产工艺技术进行改进、引进先进的自动检测设备和自动生产设施等装备,对现有防雷产品生产线进行改扩建。经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目前的SPD年产能达到450万只,新增SPD年产能300万只,已经达到并超过了“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扩产预期。公司认为5G通信的推行是通信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防雷产品作为通信设备不可或缺的配套设备,市场前景广阔。公司目前的产能在未来5年内,能够满足公司4G防雷产品生产和5G建设初期的市场需求;随着5G商用建设的推进和市场需求,公司在现有生产条件下,可采取推行产线多班制等方法提升公司生产能力,亦可在2016 年度新购置的面积为13555.88 ㎡生产场地内,购置新生产线等方法大幅提升公司生产能力。 “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377.90万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1,788.1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2,589.80万元。公司采购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同时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提升了公司研发、检测能力另一方面,基于国内4G通信技术趋于成熟和5G通信技术的预研进程,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鼓励技术研发人员自制检测设备、改造现有检测设备、设备国产化的原则,降低资金投入。公司的检测能力和研发能力得到了提升,能够基本满足公司4G、5G、军工、铁路、新能源等业务领域的产品研发和检测需求。公司通过采取成本控制手段,达到较少的资金投入,换取预期研发检测能力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所预期的效果评价。 综上所述,公司采取对现有生产工艺技术进行改进、引进先进的自动检测设备和自动生产设施等措施,在新增产能和研发测试能力的提升均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的情况下,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分别节余了“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13,839.24万元和2,589.80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以及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三)”部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1月30日,经过实施,公司目前的 SPD 年产能达到 450 万只,新增SPD年产能300万只,已经达到并超过了“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扩产预期;公司通过采取成本控制手段,达到较少的资金投入,换取预期研发检测能力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所预期的效果评价;“补充营运资金”已经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实施完毕,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雷电防护产品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839.24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研发检测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589.80万元(不包括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利息及理财收益合计21,629,639.21元,募集资金34,201,967.87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余未到期理财产品投资额130,000,000.00元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263.50元因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完成。

五、会计师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编制的《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19)【079】号”《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中光防雷管理层编制的《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光防雷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进行 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18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程久君 杜跃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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