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快乐购: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8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近日,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快乐购”)关
注到有媒体刊登了题为《快乐购百亿并购迷雾重重 诸多财务疑点仍有待解答》的报
道,部分网站进行了转载,该报道对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快乐阳光互
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阳光”)等 5 家标的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事项提出了质疑。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后,会同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对报道涉及的内容进行了核查,现对相关情况进行澄清说明。
    二、相关澄清说明
    (一)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采购支出与现金流、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不
匹配的澄清说明
    为了全面反映快乐阳光的采购业务及采购规模,《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
报告书”)中所提及的采购为不含职工薪酬的所有采购业务,包括:成本发生所进行
的采购,如采购带宽;费用开支所进行的采购,如采购宣传推广服务;资产增加所
进行的采购,如采购固定资产。且所披露的采购总金额为含税采购总金额。
    从现金支出的角度,成本发生所进行的采购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
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费用开支所进行的采购包含在现金流量表中“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下,资产增加所进行的采购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购建固定
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快乐阳光总采购金额与现
金流及采购所形成的负债之间的勾稽关系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成本发生进行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275,214.29         181,530.71         94,109.98
费用开支进行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34,764.63          32,223.74         10,940.55
资产增加进行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3,323.71         4,751.25         11,759.04
加:预付账款的减少                   -24,155.97          -5,291.63        -11,759.04
加:应付账款的增加                    71,801.91          49,670.18         20,621.04
加:应付票据的增加                       5,885.60                  -                -
加:票据背书支付采购款                   3,746.66           540.38                  -
加:债务抵偿形成的采购                11,200.00                    -                -
总采购金额                           381,780.84         263,424.62        125,671.56
    报告期内,快乐阳光总采购金额与现金流及采购所形成的负债之间的勾稽关系
清晰、数据准确。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采购支出得不到现金流和应付账款及应付
票据支撑的情况,主要是由于未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
    1、从现金流的角度,快乐阳光采购业务涵盖了成本发生、费用开支、资产增加
所进行的采购,不应仅将成本发生所对应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作为
采购支出的全部现金;
    2、从采购所形成负债的角度,还需考虑票据背书支付采购款以及债务抵偿所形
成采购的因素。
    (二)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不
匹配的澄清说明
    报告期内,快乐阳光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勾稽关
系及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338,482.70     181,706.67         96,141.23
加:增值税-销项税                        20,370.54      14,340.87          5,538.85
加:抵减的收入 1                           5,857.88                -                -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加:应收账款的减少 2                                  -43,813.18      -27,538.72             -2,417.96
加:应收票据的减少                                     -4,704.36        3,500.00             -3,500.00
加:预收账款-货款的增加 3                            -18,703.10       25,443.67              4,645.66
加:递延收益-会员收入的增加                            2,391.86        3,408.46                850.90
加:影视剧联合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1,400.20                 -                   -
减:非现金资产抵债减少的应收账款                        1,225.06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0,057.48      200,860.97            101,258.68
注 1:抵减的收入——快乐阳光与其他主体开展综艺节目和影视剧联合投资业务,当快乐阳光负责发行时,发
行收入全额形成对快乐阳光的现金流入,快乐阳光仅按投资比例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同时将应当分配给其他主
体的收入列为发行收入的抵减项。故间接法计算现金流时,应将该部分抵减收入列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流入项;
注 2:应收账款的减少剔除了 2017 年度对乐视网单独计提的 11,200.00 万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的影响;
注 3:预收账款除预收货款外,还包括预收联合投资款,即收到联合投资款所形成的预收账款,因该部分预收
账款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无关,故属于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以 2017 年度为例,依据上表采取间接法进行说明:
     1、营业收入、增值税-销项税、抵减的收入、影视剧联合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合计金额 366,111.32 万元,共同构成快乐阳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收取的现金;
     2、扣除非现金资产抵债影响后应收账款的减少、应收票据的减少、预收账款-
货款的增加、递延收益-会员收入的增加,属于非货币性交易调整项,合计金额
66,053.84 万元,共同构成快乐阳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应取得现金流入的减少项。
     据此计算,快乐阳光 2017 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 300,057.48 万
元,与重组报告书所披露的数据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快乐阳光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间的
勾稽关系清晰、数据准确。
     (三)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净利润与现金流不匹配的澄清说明
     2017 年度,快乐阳光净利润扭亏为盈,应收账款的周转速度明显加快,资金运
转逐步进入良性循环,本公告已就快乐阳光采购金额、营业收入与现金流之间的勾
稽关系进行了详尽描述。
    综艺节目及影视剧版权系互联网视频企业最为核心的经营资源,同时也是互联
网视频企业为取得广告、会员等各类收入而进行的最大金额的资源配置。根据互联
网视频行业的上述特点,为了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直接、客观的现金流信息,准
确、全面地反映企业现金流特征和风险分布,快乐阳光将综艺节目及影视剧版权采
购所形成的现金流出计入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项目,这是快乐阳光 2017 年度净利润扭亏为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仍为负值的主
要原因。因此,在分析快乐阳光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之间的关系时,需要充
分考虑该项现金流的处理因素。
    根据《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23626 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0904 号),以下采取将综艺节目及影
视剧版权采购所形成的现金流出计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项目进行模拟: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无形资产-版权采购年度发生额              206,262.70      150,446.05       76,300.69
加:版权采购进项税额                       11,675.25        8,515.81        4,318.91
加:版权采购应付账款的减少                -48,614.21          102.55      -22,526.58
减:湖南台增资版权金额(含税)             20,584.26       40,499.72       39,840.00
版权采购所支付的现金                      148,739.48      118,564.70       18,253.01
加:经营性现金流                      -10,436.46          -41,306.14      -21,056.29
经营性现金流量(假设版权采购所
                                      138,303.02           77,258.56       -2,803.28
支付的现金计入投资活动)
净利润                                    48,921.40       -69,436.12      -94,008.96
    如上表所示,若将综艺节目及影视剧版权采购所形成的现金流出计入“投资活
动现金流出”项目,快乐阳光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将分别
达到 77,258.56 万元和 138,303.02 万元。
    综上所述,快乐阳光 2017 年度净利润扭亏为盈、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仍为负值,
是因公司针对综艺节目及影视剧版权采购所形成的现金流出所采取的处理方式而形
成,该处理方式使得快乐阳光现金流量表编制更符合企业互联网视频业务的实际经
营情况,提高了财务报告信息的决策有效性。
    (四)关于报道中提到的快乐阳光计提职工薪酬与实际支付现金流不匹配的澄
清说明
    当前互联网视频行业发展迅速且竞争激烈,互联网视频企业对于不同细分领域
的人才储备具有长期迫切的需求,需要优秀的管理团队以制定并确保发展战略贯彻
实施,需要专业化的技术人员以确保平台运营及维护的稳定性,需要出色的内容制
作团队以确保从前期 IP 甄选起各环节的品质等等。基于该等高度专业化的人才需求,
互联网视频行业在目前整体尚未实现盈利的情形下仍保持较高的职工薪酬水平。
    结合行业及自身实际情况,快乐阳光已制定并不断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基
于业务收入和利润贡献等财务指标、新增会员数量和视频点击量等业务指标,并综
合考虑部门职能特性等因素,全面评价员工绩效、确定薪酬水平。与此同时,快乐
阳光在制定各年度经营计划时,将依据所预计的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相应确定该年度
的职工薪酬预算,报告期内职工薪酬的计提全部在薪酬预算范围内进行,不存在职
工薪酬异常变动的情形。
    快乐阳光所计提的职工薪酬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季度奖金、年终奖金、中长
期激励、五险一金及其他。报告期内,上述各项职工薪酬的计提金额、支付时点及
支付进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提金额
     项 目                                                            支付时点         支付进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当月工资于次月支      已全额支
基本工资              14,539.20     13,004.78         8,910.26
                                                                 付                    付
                                                                 当季度奖金于次季      已全额支
加:季度奖金          13,278.31      8,020.66         5,374.64
                                                                 度首月支付            付
                                                                 当年奖金分别于
                                                                 2016 年 2 月、2017    已全额支
加:年终奖金          11,976.83      6,737.87         5,402.49
                                                                 年 1 月及 2018 年 2   付
                                                                 月支付
加:中长期激励                 -     3,345.00         2,722.00   于计提三年后支付      暂未支付
加:五险一金及其                                                 按法定要求时间缴      已全额支
                       4,811.57      3,421.84         2,146.05
他                                                               付                    付
计提职工薪酬          44,605.91     34,530.15        24,555.44
    如上表所示,除 2015 年度、2016 年度的中长期激励外,快乐阳光其他类别的
职工薪酬均已全额支付。报告期内,快乐阳光计提职工薪酬与实际支付现金流之间
的差异,除各年度 12 月份基本工资、第四季度奖金及年终奖按照支付时点存在跨期
情形外,主要系中长期激励所致。快乐阳光中长期激励系依据其股东会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审议通过的《公司经理层考核与薪酬方案》,向激励对象设置三年的业务发
展指标,根据每年业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从快乐阳光超额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激励
基金作为给激励对象的奖励,并于三年业务发展考核期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一次性
发放。快乐阳光分别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2017 年 1 月 22 日经其董事会审议通过
了 2015 年度、2016 年度计提的中长期激励金额,从而形成了合计 6,067.00 万元的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上述具体情况及相应的会计处理已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通过《快
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进行了详尽
披露。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快乐阳光等 5 家标的公司将成为快乐购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维持各标的公司现有人员管理模式、薪酬待遇等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
推行合理有效的激励政策。因此,快乐阳光暂未支付该等中长期激励。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快乐阳光职工薪酬水平符合行业特点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
不存在拖欠职工薪酬的情形。
    三、重要提示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
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
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快乐购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