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迦南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9-19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迦南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迦
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核相关材
料后,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以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 129,635,5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 元(含税)人民币;同时,以资
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0 股。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实施完毕。
    依据《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0 万股调
整为 120 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16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本次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述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的上述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1、本次授予所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
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2、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
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19 日,并
同意向 4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4 万限制性股票,剩余 16 万股不再授予,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部授予完毕。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供独立董事签署使用)
独立董事:
    王虎根                 胡柏升                 陈智敏
                                              2017 年 9 月 19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