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6月20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星期三)下午 15:00 至2019 年6月20日(星期四)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科技九路2号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培训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地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61)。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67,195,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724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67,161,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2.715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08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含网络投票):同意167,19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90%;反对1,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0.00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6%;反对1,7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李忠律师、陈月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
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正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