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氏技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道氏技术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4〕451号)《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批准,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2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30元,募集资金总额281,125,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9,000,000.00元后的资金余额为262,125,000.00元,已于2014年11月27日存入道氏技术募集资金专户。减去前期已支付的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8,326,836.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3,798,163.05元。前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413号验资报告。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1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1.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2,3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7,123,000.00元后的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5,177,000.00元,已于2016年1月20日存入道氏技术募集资金专户。减除前期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906,2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03,270,773.58元。前述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410021号验资报告。
(三)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76号文《关于核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公开发行了4,8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48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128,000.00元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68,872,000.00元,已于2018年1月4日存入道氏技术募集资金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C1000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琶洲分行、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等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余额 | 存储 情况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 801101000638220393 | 2014年11月27日 | 90,000,000.00 | - | 已销户 |
中国银行江门恩平支行 | 680864523369 | 64,125,000.00 | - | 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 | 12530158000000017 | 40,000,000.00 | - | 已销户 | |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营业部 | 80020000006867241 | 68,000,000.00 | - | 已销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398000100100376300 | - | 已销户 | ||
中国银行江门恩平支行 | 639266731037 | 2016年1月20日 | 505,177,000.00 | - | 已销户 |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 | 801101000758464879 | - | 已销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 | 12530158000000033 | - | 已销户 | ||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营业部 | 80020000008633050 | - | 已销户 | ||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恩平支行 | 80020000010609001 | 2017年4月20日 | 150,000,000.00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琶洲分行 | 82240078801800000095 | 2018年1月4日 | 471,520,000.00 | 204,015.87 | 活期 |
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 | 80020000011514710 | 2018年1月10日 | 119,370,000.00 | 8,321,279.47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琶洲分行 | 82240078801600000096 | 2018年1月10日 | 250,000,000.00 | 241,008,033.33 | 活期 |
招商银行佛山分行营业部 | 757903496510601 | 2018年1月10日 | 100,000,000.00 | 101,523,897.17 | 活期 |
合计 | 1,858,192,000.00 | 351,057,225.8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2,594.10 | 本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13,169.2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82,361.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4,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58%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3)=(2)/(1) |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000.00 | 3,000.00 | 547.79 | 3000.00 | 100.00 | 2017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 | 否 | 61,887.20 | 61,887.20 | 12,621.41 | 27,637.75 | 44.66 | 2019年12月 | -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64,887.20 | 64,887.20 | 13,169.20 | 30,637.75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的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以自筹资金投资“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27,928,589.65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事项已于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期无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问题的情况。 |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截至2018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27,928,589.65元投资于“锂云母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I10203号),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3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18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4月26日实施完毕。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无项目募集资金结余。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在专户存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工作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等多种方式,对道氏技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支付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现场核查了解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并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等。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
道氏技术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18年12月31日,道氏技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建斌 吴喻慧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