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
1 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8 年 1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
发出,于 2018 年 1 月 5 日在佛山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董事梁海燕女士及独立董
事刘连皂先生、谢志鹏先生、蒋岩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公司监
事会成员余祖灯先生、何祥洪先生、刘键女士及保荐代表人杨建斌先生 5 人列席
会议。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会议由董事长荣继华先生主持,参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于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申请办理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
经全体董事审议,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