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1月21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波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由于公司需尽快召开监事会会议,现提请监事会豁免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时限。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告。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潮州三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