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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5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安远凯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公司股东、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远凯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远凯佳”,原名:上海凯佳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
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64%)。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
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安远凯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远凯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2,7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减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远凯佳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7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4%),减持均价
 为 21.81 元/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        减持计划实施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安远凯佳企业管理
                    无限售流通股 10,920,000     2.56    8,190,000    1.92
  咨询有限公司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安远凯佳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2、安远凯佳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并根据相关规定
 履行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披露义务,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本次实
 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安远凯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安远凯佳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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