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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凯材料: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07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张家口晶泰克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79 号)核
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186,56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2,500,000.00 元,扣除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的承销费用人民币 15,052,000.00 元(含税),
公司实际收到国元证券汇入公司账户人民币 457,448,000.00 元。此外,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850,000.00 元(不含税),公
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450,000.0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74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金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
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3 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账户名称: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银行账号:021900293510404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
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23,927.35 元(含前期已经以自有资金支付以及后期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国元证券、招商银行金桥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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