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3 证券简称:中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6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2018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
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州中
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
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般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来民生能源有限公司(系苏州中民来太阳能电力
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以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152,199,980.00元(分期
付款方式)购买上海萃兴海洋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
顺庆路650号1幢101室-1401室房产用于研发、设计、办公,房屋建筑面积为
8,952.94平方米。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购买房产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
宜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