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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5

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9-006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2019年3月15日,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裴振华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
提议理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的股本规模、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送红股(股)派息(元)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10股01.506
分配总额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344,547,5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51,682,12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共计转增206,728,5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551,276,000股。
提示自2018年12月31日至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1)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同时也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2)根据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50,125,981.96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公司综合考虑经营资金需求和股东权益,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理。

(3)公司最近三年的每股收益情况、净利润和净资产增长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18年度(未经审计数)2017年度2016年度
股本344,547,500344,547,500344,547,5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25,981.9631,911,946.3316,067,931.71
基本每股收益0.150.090.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70,991,451.37831,090,195.11799,573,135.32
未分配利润79,355,844.4780,382,258.5087,604,141.18
资本公积278,847,631.34278,847,631.34278,847,631.34
利润分配方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1、提议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在本预案披露前6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2、公司董事、总裁陆建平先生、监事会主席成南先生、副总裁王珩女士于2018年11月2日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关于公司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78);并于2019年2月25日披露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详见《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截止本公告日,陆建平先生、成南先生、王珩女士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其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3、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董事会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监高人员拟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是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做出的提议,具体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实施后,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1、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裴振华先生提交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召集公司董事进行了讨论。经讨论研究,参与讨论的董事一致同意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提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参与讨论的董事均书面确认,在公司召开相关董事会审议上述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肃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提议人签署的提议及相关承诺;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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