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12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3138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00万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49.66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1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22,935,983.8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22,935,983.85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00,000,0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6年4月6日到位,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4010007号验资报告。截止2018年9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10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94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获准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97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7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880.00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58,820.00万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30日到位,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4020003号验资报告。截止2018 年9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33,405,220.96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31,234,072.35元,利息收入净额为人民币2,171,148.61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根据于2015年10月20 日签署的《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怀远县污水设施PPP项目、合肥市清溪净水厂PPP项目、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2018年9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根据于2017年9月29日签署的《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 PPP项目、陆良县三岔河镇供水服务特许经营项目和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 金额 | 差异原因 |
合肥市清溪净水厂PPP项目 | 53,000.00 | 16,000.00 | 16,010.01 | 10.01 | 详见注释① |
怀远县污水设施PPP项目 | 10,000.00 | 4,700.00 | 4,700.00 | ||
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
偿还银行贷款 | 10,200.00 | 10,200.00 | 10,200.00 |
注:①“合肥市清溪净水厂PPP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承诺投资10.01万元原因系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累计利息收入净额投资。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投资项目 | 项目 总投资 |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差异 金额 | 差异原因 |
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 39,500.00 | 29,500.00 | 22,914.92 | 6,585.08 | 详见注释① |
陆良县三岔河镇供水服务特许经营项目 | 7,400.00 | 6,200.00 | 5,799.06 | 400.94 | 详见注释① |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 21,628.00 | 18,520.00 | 13,412.64 | 5,107.36 | 详见注释① |
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 5,120.00 | 4,600.00 | 3,664.97 | 935.03 | 详见注释② |
注:①“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PPP项目”、“陆良县三岔河镇供水服务特许经营项目”和“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实际投资小于承诺投资分别为6,585.08万元、400.94万元和5,107.36万元原因系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资金尚未完全投放;
②“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实际投资小于承诺投资935.03万元原因系部分工程款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工程款尾款未支付。
(四)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4月26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36,655.72万元预先投入2015年10月20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6年4月27日出具的瑞华核字[2016] 34010030《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经2016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1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655.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本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7 年11月 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17,041.32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7年12月1日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 34020024《关于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经2017年12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041.3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
2017-180)。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截止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7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止2018年9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33,405,220.96元。(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参见“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对照表”(附表3)。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参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收益对照表”(附表4)。
(七)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
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按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1: |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0,00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0,010.0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50,010.01 | |||||||||
其中:2018年1-9月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7年 | 2,015.32 | |||||||||
2016年 | 47,994.6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怀远县污水设施PPP项目 | 怀远县污水设施PPP项目 | 4,700.00 | 4,700.00 | 4,700.00 | 4,700.00 | 4,700.00 | 4,700.00 | - | 完工 | |
2 | 合肥市清溪净水厂 | 合肥市清溪净水厂 | 16,000.00 | 16,000.00 | 16,010.01 | 16,000.00 | 16,000.00 | 16,010.01 | 10.01 | 完工 |
PPP项目 | PPP项目 | |||||||||
3 | 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 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19,100.00 | - | 完工 |
4 | 偿还银行贷款 | 偿还银行贷款 | 10,200.00 | 10,200.00 | 10,200.00 | 10,200.00 | 10,200.00 | 10,2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50,000.00 | 50,000.00 | 50,010.01 | 50,000.00 | 50,000.00 | 50,010.01 | 10.01 |
附表2: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58,820.00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5,791.5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5,791.59 | |||||||||
其中:2018年1-9月 | 24,567.9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7年 | 21,223.63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 | 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 | 29,500.00 | 29,500.00 | 22,914.92 | 29,500.00 | 29,500.00 | 22,914.92 | -6,585.08 | 建设期 | |
2 | 陆良县三岔河镇供水服务特许经营项目 | 陆良县三岔河镇供水服务特 | 6,200.00 | 6,200.00 | 5,799.06 | 6,200.00 | 6,200.00 | 5,799.06 | -400.94 | 建设期 |
许经营项目 | ||||||||||
3 |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 18,520.00 | 18,520.00 | 13,412.64 | 18,520.00 | 18,520.00 | 13,412.64 | -5,107.36 | 建设期 |
4 | 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 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 4,600.00 | 4,600.00 | 3,664.97 | 4,600.00 | 4,600.00 | 3,664.97 | -935.03 | 完工 |
合计 | 58,820.00 | 58,820.00 | 45,791.59 | 58,820.00 | 58,820.00 | 45,791.59 | -13,028.41 |
附表 3: |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1-9月 | 2017 | 2016 | ||||
1 | 怀远县污水设施PPP项目 | 不适用 | 注1 | 552.18 | 448.40 | 231.82 | 1,232.40 | 是 |
2 | 合肥市清溪净水厂PPP项目 | 不适用 | 注2 | 846.86 | 建设期 | 建设期 | 846.86 | 是 |
3 | 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 | 不适用 | 注3 | 870.60 | 1,220.19 | 1,111.38 | 3,202.17 | 是 |
4 | 偿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怀远县污水设施PPP项目承诺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 ||||||||
注2、合肥市清溪净水厂PPP项目承诺内部收益率不低于7.8%。 | ||||||||
注3、郎溪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承诺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 |
附表 4: | ||||||||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8年1-9月 | 2017 | 2016 | ||||
1 | 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 | 不适用 | 注1 | 建设期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陆良县三叉河镇供水服务特许经营项目 | 不适用 | 注2 | 建设期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 | 不适用 | 注3 | 建设期 | 建设期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4 | 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注4 | 56.80 | 建设期 | 不适用 | 56.80 | 是 |
注1:合肥市胡大郢污水处理厂项目承诺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55%。 | ||||||||
注2:陆良县三叉河镇供水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承诺内部收益率不低于9.78%。 | ||||||||
注3:宿州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承诺内部收益率不低于7%。 | ||||||||
注4:江苏省泗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项目承诺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