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1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颖哲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9日以电话、邮件以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关于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2018年8月1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