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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虹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1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韩梅、张建仁、于佩霖、吴清华、吴雷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韩梅等5名股东计划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买卖敏感期则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总计不超过1,152,200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3625%)的公司股份,各股东拟减持数量如下:

股东姓名职务拟减持数量(股)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韩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超过601,600不超过0.1893%
张建仁董事、副总经理不超过180,000不超过0.0566%
于佩霖监事不超过212,900不超过0.0670%
吴清华监事不超过131,700不超过0.0414%
吴雷监事不超过26,000不超过0.008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

截至2019年8月21日,该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韩梅女士、董事(兼任副总经理)张建仁先生、监事于佩霖先生、吴清华先生、吴雷女士均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 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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