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7 年 1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2017 年 1-9 月) 上年同期
归 属 于 上 市 比上年同期下降:63.72% — 136.28%
公司股东的 盈利:661.47 万元
盈利:-240 万元—240 万元
净利润
预计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为 282.90 万元
其中:
项 目 本报告期(2017 年 7-9 月)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 盈利:450.48 万元—930.48 万元 盈利:-96.18 万元
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2017 年 7 月-9 月),公司通过强化经营管理,运营管理水平
有效提升,对本报告期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经营成果较第二季度有所提升。
2、因公司所需的人才、客户主要集中在沿海大中城市,而这些地方的要素
成本较高,推动了公司薪酬成本的上升并维持较高水平。公司销售价格的增速慢
于成本的增速。
3、公司研发持续投入进行费用化处理对利润也有一定影响,公司投资及新
设公司前三季度多处于亏损状态。
4、2016 年 5 月金融业开始实施流转税改革,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公司
应部分客户因增值税抵扣需求要求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无法享受免税
优惠政策。因此,2017 年前三季度免税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5、公司自 2016 年 12 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今,多次收到上海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部分客户对公司的业务能力产生一定疑
虑,合同签订、销售回款因此拖延,对项目执行效率有所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17
年前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本公司的收入与净利润具有较明显的季节性,投资者不宜以前三季度的
财务数据推测全年的经营业绩。
3、公司从 2017 年 3 月 17 日至今,累计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
达的 128 名公司投资者作为原告的民事起诉状。详情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上述大部分诉讼尚在审理过程中,业绩预告无法预估公司诉讼结果的影响,故本
季度尚未计提诉讼可能产生的或有损失。
4、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发的 4 份《民
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准许 4 名投资者撤销对公司的诉讼,涉及诉讼金额为 139.98
万元人民币。
5、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