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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实施进展暨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实施进展
                    暨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通”)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2017-085),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1,528,29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 14.99%)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
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31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收到张齐春女士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8 年 4
月 18 日至 4 月 19 日,张齐春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共计减持公司股份 1,685,224
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 1,085,298 股,累计减持公
司股份 2,770,5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股)          (%)
              竞价交易     2018-4-18               14.47     1,226,800             0.44
 张齐春       竞价交易     2018-4-19               15.02       458,424             0.17
              大宗交易     2018-4-19               13.71     1,085,298             0.39
                      合     计                              2,770,522             1.0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3,822,218       12.21%      31,051,696      11.21%
张齐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455,555        3.05%       5,685,033        2.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25,366,663        9.16%      25,366,663        9.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
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披
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的股东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张齐春女士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张齐春女士、朱海东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张齐春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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