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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1-23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或“公司”)
股票(股票简称:东方通,股票代码:300379)自 2018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二)
上午开市起复牌。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关筹划重大事项
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因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实
际控制人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
起停牌。2018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18-003),因公司所筹划重大事项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需要财务顾
问出具核查意见。所聘请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正在审核流程中,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1 月 22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8 年 1 月 16 日,张齐春女士与黄永军先生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张
齐春女士不可撤销地授权黄永军先生作为其持有的东方通 33,822,218 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12.2088%)的唯一的、排他的代理人,将上述股权对应的表决权
以及提名和提案权委托给黄永军先生行使。黄永军先生接受张齐春女士表决权委
托后将拥有东方通 21.0947%股份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完成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张齐春及其一致行动人变更为黄永军。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有关
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通,股票代码: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00379)将于 2018 年 1 月 23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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