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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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关于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扬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 | 4,000 | 2018年5月23日 | 2019年6月5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583% |
合 计 | -- | 4,000 | -- | -- | -- | 3.0583% |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东方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07,9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85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006,299,998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9380%,占公司总股本的43.2281%;东方集团、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170,299,996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0401%,占公司总股本的50.2731%。
东方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东方集团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平仓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2、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