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从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陈润生先生,董事周斌先生,副总经理徐小兵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梁瑶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戴娟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11月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77,5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刘从宁先生、陈润生先生、周斌先生、徐小兵先生、梁瑶先生和戴娟女士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姓名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股) | 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刘从宁 | 董事、总经理 | 852,750 | 0.18% | 213,187 | 0.05% |
2 | 陈润生 | 董事、副总经理 | 487,500 | 0.10% | 121,875 | 0.03% |
3 | 周斌 | 董事 | 94,800 | 0.02% | 23,700 | 0.01% |
4 | 徐小兵 | 副总经理 | 187,500 | 0.04% | 46,875 | 0.01% |
5 | 梁瑶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87,500 | 0.10% | 121,875 | 0.03% |
6 | 戴娟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600,000 | 0.13% | 150,000 | 0.03% |
合 计 | 2,710,050 | 0.57% | 677,512 | 0.14%(注) |
注: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满足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
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上述股东本次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77,51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自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的股票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最终是否如期实施,将根据市场行情、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刘从宁先生、陈润生先生、周斌先生、徐小兵先生、梁瑶先生和戴娟女士分别签署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