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丹东市振安区东平大街15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10月22日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韩冬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监事会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监事会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3.回避表决情况: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73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