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汇金”)的通知,获悉鑫汇金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备注 |
鑫汇金 | 是 | 15,930,000股 | 2018年 07月26日 | 2019年 03月12日 |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32% | 注1 |
鑫汇金 | 是 | 24,400,000股 | 2018年 07月26日 | 2019年 03月13日 |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80% | 注1 |
鑫汇金 | 是 | 16, 825,280股 | 2017年 05月17日 | 2019年 03月13日 |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0.90% | 注2 |
合计 | 57,155,280股 | -- | -- | -- | 37.02% | -- |
注1:本次解除质押是对2018年7月26日鑫汇金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展期的解除质押。关于2018年7月26日鑫汇金与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展期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0)。
注2: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
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0)、《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5)。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鑫汇金共持有本公司154,385,28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02%;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为57,155,280 股,占其直接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0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7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完成后,鑫汇金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97,229,994 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28%。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