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20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参股子公司北京物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物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灵智能”)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物灵智能30.09%股权。为取得进一步发展,扩大规模,增强业务能力,物灵智能拟与苏民投君信(上海)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信基金”)签订《关于北京物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增资协议》。由苏信基金向物灵智能增资人民币3,000万元,取得物灵智能3.87%股权,其中612.2449万元计入注册资本,2,387.755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及物灵智能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上述调整完成后,物灵智能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5,806.1225万元,公司持股比例将由30.09%变更为28.92%。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因董事长刘光先生是本事项的关联方,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