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11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光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以通讯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参股子公司中盟科技有限公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期限为1年,需公司为其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相关保证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因董事张睿先生是本事项的关联方,其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1月28日14:30于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
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