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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1
证券代码:300367                简称:东方网力               公告编号:2018-018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2024 号”文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A 股)不超过 2 亿股新股。实际发行过程中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4.50
元,发行数量为 45,994,19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26,857,777.50 元,
扣 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17,500,0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09,357,777.50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1
月 3 日对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职
业字[2016]163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会
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分别与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慧忠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并于
当日披露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8),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视频大数据及智能终端产业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东方网力(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网力”)负责实
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苏州网力、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及中
信建投证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于当日披露
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签订情况
       为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中信建投
证券、苏州网力、南京银行四方经协商,于近日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
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监管资金总额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苏州网力、南京银行四方经沟通一致同意并明确:苏
州网力在南京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0516270000000036)项下
监管的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 3 亿元。
       2、本补充协议是原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协议若有
冲突则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明确约定的,仍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苏州网力、南京银行四方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除上述内容外,监管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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