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星期一)以通讯表
决(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
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
天园林”)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科技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为期 1 年的综合授信。为了进一步支持普天园林的日常
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拟对普天园林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浙江普天园林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