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解除股票质押的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京豫先生之女张倩女士的通知,获悉张倩女士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于2019年4月18日解除质押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张倩 | 是 | 26,918,000 | 2017.03.23 | 2019.04.18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97%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2019年4月18日,张倩女士共持有公司38,473,1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张倩女士累计质押股份为11,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8.59%,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O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