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华鹏飞: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7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18)101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为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投资”)拟以资产抵押为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

被担保公司担保公司担保额度自银行贷款到期 日起有效期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12个月
合计10,000.00——

2、抵押期间及相关授权

华鹏飞投资以资产抵押为公司提供担保期间,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具体期限以正式签署抵押协议为准。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范围内代表公司审批签订相关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4、抵押物概况

本次抵押的资产为华鹏飞投资的不动产权,土地面积合计8357.82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工业用地/工业配套,房屋建筑面积合计4788.73平方米,本次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用途权证编号地点面积(平方米)权利人
1工业用地/工业配套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6309号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2266.74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工业用地/工业配套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6498号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761.61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工业用地/工业配套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6360号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1360.16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工业用地/工业配套粤(2018)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226295号龙岗区坂田街道南坑社区400.22深圳市华鹏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抵押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5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

法定代表人:张京豫

注册资本:47672.4433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及限制项目);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国内、国际货运代理(海运、陆运、空运);装卸、搬运及相关服务;劳务服务(不含限制项目,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限制项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一级)(集装箱);货物联运及配送;仓储。

2、被担保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截止2017.12.31)(未经审计,截止2018.9.30)
资产总额2,304,527,546.661,910,689,139.20
负债总额414,018,132.15304,084,553.33
净资产1,890,509,414.511,606,604,585.87
营业收入322,384,476.23241,421,754.65
利润总额227,496,585.9119,041,669.69
净利润227,671,095.9918,379,594.33

三、抵押目的和风险评估

1、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发,需进一步加大融资能力,通过提供资产抵押,解决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持良好的经营情况,提升经营效率。

2、本次被提供抵押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且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相关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助于缓解其资金压力。

五、备查文件

1、《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